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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照分可以“卖”吗?

对于很多平时不怎么开车的驾驶员,平常极少因驾驶违章被扣除驾照分,也同时存在许多因平常开车被扣光驾驶分的车主想保留驾驶证,从而避免重新回炉考取驾照的尴尬,因此有一些中介机构动起了歪心思,对外宣称可以联系车主办理代扣驾照分业务,有些车主为了蝇头小利动了心,那么这种买卖驾照分的行为会承担法律责任吗?
案例
2021年8月10日,陈某的驾驶证就要到期换证了,因为平时很少开车,驾驶证一直没有被扣分,她和同事徐某闲聊起这件事。同事徐某得知后,立即表示自己认识人,可以以200元一分的价格把分卖给被扣分的其他人。2021年8月20日,陈某在徐某的介绍下,一个微信名为车辆违章业务中介的微信号添加了陈某的微信,张某(微信号主)给了陈某一个电话号码。两人约定于2021年9月2日前往当地交警大队违法处理窗口,通过交通违法自主办理机为他人代办驾驶证记分的业务。2021年9月2日,陈某按照约定的时间来到当地交警大队违法处理窗口外,一个中年男子胡某通过电话和她碰了面。两人来到旁边的自助办理机办理,男子让陈某先登录自己的身份证信息,进行驾驶证部分登记信息变更。而这一系列动作刚开始,陈某就和男子一起被赶到现场的交警抓获。通过公安机关审讯后,陈某、张某、胡某供述了自己的违法行为,被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款200元。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二项规定: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目前对买分、卖分行为定性为以欺骗手段影响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办案,并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二项的规定,以提供虚假证言予以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案(送审稿)》新增规定,第九十九条第三款:代替实际驾驶人接受机动车交通违法处罚和记分并从中牟取经济利益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代替实际驾驶人接受机动车交通违法处罚和记分并从中牟取经济利益。被处罚后再犯的,以及组织、介绍他人代替实际驾驶人接受机动车交通违法处罚和记分并从中牟取经济利益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律师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案(送审稿)》新增规定对卖分者限制其驾驶证业务且处罚较《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更为严厉,不仅卖分者违法,中介机构和买分者的行为也构成违法行为,组织他人实施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买卖分违法行为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的正常秩序,还会让本应承担相应责任和接受教育的违法驾驶员逃避了法律责任,得不到应有的教育警示,从而纵容违法驾驶行为。
文/北京岳成(黑龙江)律师事务所 焦自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