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的发展,消费观念的变化,更多的商家选择充值会员卡的经营模式。充值办卡已经成为一种常见的消费方式,消费者在商家充值既可以享受到商家的各种优惠,支付过程又较为便捷,但是新闻媒体仍经常报导,某某消费者办卡充值后商家跑路,消费者无法按追回钱款的消息。该社会不良现象致使充值办卡这种经营模式受到严重的冲击,很多消费者对于这种模式不再信任。的确,办卡充值这种经营模式能够给消费者带来实惠,但也存在不少风险,不得不防。如果遇到商家跑路,作为消费者能够将办卡充值未消费的钱追回吗?
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
办卡充值过程中,经营者与消费者一般不会签订书面的预收款合同,但是根据日常交易习惯,双方之间在充值办卡时就形成了合同关系,均应受预收款消费合同的约束,经营者应当按照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经营者违约后,消费者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有利于自己的方式维权。若消费者认为继续履行合同对其有利,选择继续履行合同的,经营者应当继续履行,但经营者因停业等原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的,消费者可以选择终止合同,经营者应当立即将剩余的预付款退回消费者,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
律师提示:消费者充值办卡虽能得到更多商家的优惠,但也应尽量避免大额的预付款消费,充值前还要对商家的经营状况、口碑等情况进行了解,主动规避可能存在的风险。此外,充值后保留好充值凭据,一旦发生纠纷,可以充分举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文/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黑龙江分所
徐连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