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日来袭,加班费怎么算?
时光飞逝,2021年的列车已经行驶大半,转眼间时间已经来到了九月下旬。放下手中的案卷,突然想起上一个法定节假日似乎已经过去很久了,于是马上搜索节假日安排通知,果不其然,2021年最后的两个法定节假日马上就要来了,加班党表示已经迫不及待想给祖国母亲庆生了!
然而正如央视主播朱广权所说:地球不爆炸,我们不放假,对于那些工作在特殊岗位一线的职工们,为了维护社会生活正常运转,守护我们能够平安快乐的度过愉快的假期,他们不得不依然奋斗在岗位上,我们要向这些默默付出可爱的人们致敬!一提到加班,很多人首先想到的就是加班工资,那么加班工资到底该如何计算呢?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工时制度的不同,加班费的计算方式也存在一些差异,接下来我们分类阐述。
一、标准工时制度。标准工时制度是目前用人单位广泛采用的工时制度,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标准工时制度的加班费计算方式为:
(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以今年十一国庆假期为例,国庆节中的10月1日、2日、3日均为法定假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工作,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10月4日、5日、6日、7日,用人单位可选择给予补休或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综合计算工时制度的基础仍然是标准工时制度,但其与标准工时制的区别在于,在综合计算周期内,某一具体日(或周)的实际工作时间可以超过8小时(或40小时),但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不能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铁路、航空及渔业等行业广泛采用这种工时制度。但需注意的是,用人单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需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综合计算工时制度加班费的计算方式为:
(一)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二)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计件工资制度。计件工资制是指按照生产的合格品的数量(或作业量)和预先规定的计件单价,来计算报酬,而不是直接用劳动时间来计量的一种工资制度。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应根据标准工时制度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以上就是不同工时制度计算加班费的方式,取得劳动报酬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赋予我们每一位劳动者的权利。近年来,加班费已经成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产生纠纷的重要导火索,作为劳动者要提高法律意识,在面对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加班费时应当及时拿起法律的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决不能流汗又流泪。
文/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黑龙江分所 吴昊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