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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戴口罩还打人?!拘留!

当前,国际疫情形势依旧严峻复杂,而国内疫情也出现了反弹,自今年7月20日南京发现首例本土感染者,国内新一轮战疫至今已整一个月。截至8月19日24时,全国现有本土感染者涉及19个省份,随着德尔塔变异株流行,全球疫情大幅反弹,我国外防输入压力依然不减。为此,全国各地疾控部门均发出重要提示,做好个人防护,人人有责。

然而就在如此严峻的疫情形势下,仍有部分人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更有甚者竟然出手伤人。近日,南宁铁路公安局南宁公安处依法给予在动车上拒不佩戴口罩同时动手殴打乘务人员及乘客的张某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接下来我们看一下具体情况。

2021年8月14日,在南宁东开往西安北站的G2856次列车上,一名男子不仅不佩戴口罩,还对前来劝说的列车工作人员和旅客殴打推搡,引起众怒。从网络上发布的公共场所视频显示,该男子在列车上不戴口罩,一边打电话,一边在车厢过道来回行走。列车工作人员见状上前提醒,该男子却突然情绪失控,不仅叫嚣:我不戴,为啥要戴?还连续扇打女列车员头部和脸部。被打的女列车员跑开后,列车长前来劝说,却再遭该男子殴打。不仅如此,该男子还沿着车厢过道,随意拍打车上的乘客。3分钟内,该男子共殴打了3名工作人员和10名旅客。

在列车到达宾阳站后,民警将其依法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进一步调查。经民警调查,张某在乘坐火车时与家人商量投资事宜,家人怀疑他陷入传销组织继而发生争吵,导致张某情绪失控。因张某随意殴打列车工作人员及乘客,构成寻衅滋事违法行为,最终南宁铁路公安局南宁公安处,给予张某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相信小伙伴们在各大网络视频平台都看到了前文提到的视频,视频中张某的举动着实让人气愤不已,在疫情防控常态化的今天,外出进入公共场所正确佩戴口罩,不仅是对自己负责,同时也是对他人负责。张某不仅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在列车乘务人员提醒其佩戴口罩时拒不佩戴,同时还动手殴打乘务人员及乘客,依法应当予以严惩。

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斗殴的;(二)追逐、拦截他人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张某在乘务人员提醒其佩戴口罩时对其大打出手且随意殴打其他乘客,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依法应当予以严惩。

看到张某被处以行政拘留15日的行政处罚,网友纷纷大呼结果十分舒适。诚然,张某受到处罚是罪有应得,但是面对日益复杂的疫情形势,在这样的关键时刻,需要我们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政策,我们要化被动为主动,齐心协力筑牢抗击疫情的坚实壁垒,这也是我们每一位公民应尽的义务。
文/北京岳成(黑龙江)律师事务所
吴昊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