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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薅羊毛”也应有底线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和普及,一些新颖的经营模式纷纷进入电子商务领域,各大电商平台为了抢占市场,纷纷让利促销,可谓是无促销不电商,这样既可以使消费者买到物美价廉的商品,同时提高了平台的收益及热度。对于我们普通消费者而言参与这些活动仅仅是薅薅羊毛,然而对于某些羊毛党,竟然可以发展成为他们的生财之道。
近日,上海浦东张江警方接到辖区一电商平台报警,自3月中旬起,有大量低价商品被人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转卖至批发市场。公司内部调查后发现,有人利用该平台开展的优惠活动非法牟利,造成公司损失45万元。警方接报后,很快锁定两名嫌疑人,他们都是某买菜平台的前员工,对于平台优惠活动十分熟悉。两人通过非法手段获取了大量虚拟账号注册新用户,骗取大量新用户优惠券及邀新优惠券,后利用大额优惠券以较低价格大量购入实体商品,转卖后赚取差价,每单至少获利30元。目前,两名嫌疑人已被浦东新区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很多网友看到上述新闻报道后十分震惊,纷纷表示薅羊毛也犯法吗?合理地薅羊毛当然不犯法,这是商家给予我们消费者的福利。而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或多或少的都会接触或加入到一些薅羊毛福利群中,这些微信群只是将一些平台的福利政策公告发布给群内的成员,方便大家及时了解福利信息。那么本案中的两位嫌疑人薅羊毛的行为为何就违法了呢?
我们需要注意的是,在这个案件中,有一个关键因素就是这两名嫌疑人通过非法手段获取了大量虚拟账号注册新用户,骗取大量新用户优惠券及邀新优惠券,换句话说,获取这些优惠券背后的人都是虚拟的,并不是真实存在的。这两名犯罪嫌疑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非法手段获取虚拟账号注册新用户,虚构事实,使平台陷入错误认识向其发放优惠券,并使用这些优惠券低价购买实体商品再转卖获利,使电商平台遭受巨大的经济损失,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当给予严惩。
让利促销本是让商家与消费者互惠互利的手段,没想到却成为了某些不法分子非法牟利的工具。在此特别提醒各位消费者,薅羊毛亦需要遵守规则,逾越规则获取非法利益,必然会承担法律责任,还是要时刻谨记,万事不可贪心。
文/北京岳成(黑龙江)律师事务所
吴昊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