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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不还怎么办?

借贷纠纷主要是指出借人与借款人之间因履行借款合同而发生的一系列民事纠纷的统称。因借款人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还款义务,出借人在私力救济无法实现债权的情况下,只能通过司法程序维护其合法的债权利益。

一、立案程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 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 有明确的被告;(三) 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 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符合上述要求的出借人,可以持有有效的身份证件,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大厅立案窗口提交如下材料:起诉状(按照被告的人数提出副本)、本人身份信息(如果出借人为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等材料)、借款人身份信息以及相关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在接收材料后会出具书面凭证,并开具缴费通知单。出借人应按照预缴费通知单上的时间尽快完成缴费,立案程序才算终结。

二、一审程序

出借人按照预缴费通知单缴纳案件受理费后,人民法院系统内部会自动分配法官,出借人即当事人可通过拨打12368查询办案法官以及案件进展情况。人民法院排期确定开庭时间后,会向当事人或代理人送达传票,确定开庭时间和开庭地点。

接下来就是最为关键的庭审过程。庭审共分为三个阶段,即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其中质证环节需引起出借人的足够重视。人民法院在审理借贷合同纠纷案件时,出借人要出示借贷关系成立的证据,包括借款合同、借据或借条、转款凭证、银行账单等材料。如果借款人对出借人提交的证据存在异议,则借款人也需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用以证明双方借贷关系不成立,或者在承认借贷关系成立的条件下,引用诉讼时效抗辩、抵销借款等证据证明部分或全部借贷关系已消灭,而出借人则要针对借款人提交的材料继续质证,坚持诉讼请求。

庭审结束后,一审法院会依法作出民事判决书,并依法送达出借人及借款人,如果双方当事人收到民事判决书后均未在法定期间内提出上诉,民事判决书生效。或者出借人和借款人双方达成和解,一审法院会依法作出民事调解书,如果双方当事人收到民事调解书后,借款人应按判决书或调解书的内容履行还款义务。如果借款人超过判决或调解书规定的履行期限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根据出借人的申请可进入执行程序。

三、执行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根据上述规定,出借人可持有一审法院的判决书或者调解书原件、判决书或调解书送达回执、强制执行申请书、申请执行人身份证明(继承人或者权利继受人申请执行的,还应当提交继承或者承受权利的相关证明文件)等材料,向出具一审判决的人民法院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材料提交后,已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申请人可向法院提出申请,将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和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与此同时,申请人需要积极提供财产线索,申请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资产,对抵押财产申请拍卖等,最终借助司法的力量实现债权。

四、总结

在诉诸司法保护的过程中,出借人必须妥善保存好或者申请法院调取能够证明借贷关系成立以及借款交付的凭证,借助司法的权威,最大限度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文/北京岳成(黑龙江)律师事务所 安鑫鑫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