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媒体报道

强制扫码点餐,是否侵害消费者权益

许多消费者反映,到餐饮门店消费被告知需要扫描店内二维码、关注公众号,填写个人信息注册会员后才可以进行消费,无法通过常规点单方式进行选购,这种通过强制扫码方能完成消费的行为在全国各地层出不穷。但此种方式很可能侵害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如经营者对收集的个人信息及隐私没有尽到合理保密义务也可能造成个人信息的泄露。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第二款之规定,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以及本法第二十九条,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消费者同意。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公开其收集、使用规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收集、使用信息。经营者及其工作人员对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经营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信息安全,防止消费者个人信息泄露、丢失。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信息泄露、丢失的情况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经营者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者请求,或者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信息。

律师分析建议
随着科技的发展,服务形式迎来了巨大的变革,产业形态、技术的迅速更新换代,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新方式往往也伴随而来。对于是否接受扫码以及录入个人信息的问题,首先,消费者有自主选择服务方式的权利。其次,对于需要录入个人信息的情况,经营者有明确告知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的义务。如消费者明确拒绝采用扫码点单的方式,而经营者拒绝采用常规点单方式为其提供服务的,将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如消费者同意扫码的,对其录入的个人信息内容,经营者也有保密的义务。
在消费过程中,若出现上述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况,消费者可以拨打12315进行求助或者采用相应的法律途径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涉事经营者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还可能面临被相关部门处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还可能会被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文/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黑龙江分所
朱晗琼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