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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 · 东方时空丨“婴儿用抑菌霜后成‘大头娃娃’”岳屾山律师接受采访

2021年1月17日,中央电视台《东方时空》栏目采访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央视特约评论员岳屾山律师,岳律师就婴儿用抑菌霜后成‘大头娃娃’发表评论。

新闻背景

近日,江苏连云港一名婴儿出现了脸部肿大并伴有发育迟缓、多毛的症状,家长怀疑上述症状是由孩子使用的一款名为益芙灵多效特护抑菌霜,以及该厂家的另外一款婴儿霜导致的。经调查发现,涉事企业福建欧艾婴童健康护理用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两款抑菌霜产品,均存在违法添加激素氯倍他索丙酸酯的情况。这两款主打治疗婴儿湿疹的抑菌霜是消字号产品,而消字号产品属于卫生消毒用品范畴,检测的指标主要是杀菌作用,本身不应该具备治疗作用。

目前调查情况显示,涉事的两款产品作为消字号产品,都存在违规添加激素的情况。同时,上述两款产品还存在备案问题,一款产品和备案信息不符,另外一款则是没有查到备案记录,均属于未备案产品。

那么,涉事企业还存在哪些违法行为?将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呢?

律师分析

一、消字号只具备消毒杀菌功能

岳屾山律师认为,涉案产品均取得了消字号卫生许可证,而消字号产品属于消毒剂类、消毒器械类和卫生用品类的产品,而非药品,消字号的产品仅有消毒功能,不具备治疗、调节人体生理功能等效果。

二、可以按照广告法规定进行处罚

根据国家规定,消字号产品不得宣传具备治疗效果,如果涉案产品的包装、广告等宣传了治疗效果的,按照《广告法》的规定,可以由市场监管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进行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如果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是明显偏低的,将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将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以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

三、若添加激素对人体造成损害 违反刑法

涉案产品因违法添加可能会对人体造成损害的激素,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涉案企业除被施以行政处罚以外,还有可能会按照《刑法》的相关规定被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是单位犯罪,将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该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及其他责任人员进行相应的定罪量刑。

四、受害人可要求民事赔偿

岳屾山律师表示,对于这些因使用违法添加激素的抑菌霜而造成身体损害的孩子们,其父母可以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要求销售者或者生产者进行赔偿,赔偿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为了治疗和康复所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职业收入等。如果因使用抑菌霜造成婴儿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器具费用和残疾赔偿金,如果造成婴儿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用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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