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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房外墙脱落,砸坏楼下停靠车辆,这个责任谁来承担?

近日,车主牛先生在外出办事期间,将自己的爱车停在了某小区的楼下。然而,祸从天降,在牛先生办事期间,停车位置上方阳台的墙皮脱落,直接砸到了牛先生的车辆,造成了车损。那么由此产生的赔偿责任应该由谁来承担呢?

关于这个问题,哈尔滨市电视台新闻在线的记者采访了北京岳成(黑龙江)律师事务所的王恺琪律师。

律师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之规定,首先应该确定案涉建筑物外墙的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对于存在安全隐患应当按照物业服务管理合同进行维修养护。建筑物阳台的外墙立面原则上属于业主共有部分。

在本案中,如果该部分的维修养护义务属于物业公司,那么由于物业公司对于建筑物外墙体存在脱落的安全隐患未及时发现,没有尽到管理义务,或者即使其发现了该安全隐患,但未进行安全提示,因此造成车主牛先生损失的,车主牛先生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要求物业公司及建筑物的业主进行赔偿;另外,车主如果对于发生的此类事故造成的损失投有保险的话,车主也可以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向保险公司主张理赔。

提示:建议各位车主朋友,在停车期间尽量停靠在规划好的停车位中,避免停靠在年久失修的建筑物旁。一方面为避免高空抛物造成损害,另一方面也是为了避免建筑物自身墙体脱落或者其他构筑物脱落砸伤车体,造成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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