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媒体报道

“法律援助”知多少?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发展,公民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已成为大家普遍共识。但是,许多人受到法律的专业性、诉讼成本、时间精力以及律师代理费用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在维护合法权益时困难重重。2021年8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该法律扩大了法律援助的形式和范围,让每一个公民都可以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更有效的保护老百姓的合法权益。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一、法律援助服务的形式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法律援助机构可以组织法律援助人员依法提供下列形式的法律援助服务:(一)法律咨询;(二)代拟法律文书;(三)刑事辩护与代理;(四)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国家赔偿案件的诉讼代理及非诉讼代理;(五)值班律师法律帮助;(六)劳动争议调解与仲裁代理;(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形式。”


由此可知,该法律新增了几种服务形式,比如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值班律师法律帮助等等,为公民申请法律援助提供多种选择,全方位的保障公民的法律权利。


二、法律援助服务的范围有哪些?


1、刑事案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属于下列人员之一,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担任辩护人:

(一)未成年人;(二)视力、听力、言语残疾人;(三)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四)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人;(五)申请法律援助的死刑复核案件被告人;(六)缺席审判案件的被告人;(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人员。其他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担任辩护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对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人,以及死刑复核案件的被告人,法律援助机构收到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通知后,应当指派具有三年以上相关执业经历的律师担任辩护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强制医疗案件的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刑事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刑事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原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以上为该法律对刑事案件类法律援助的有关主要规定。可以看出,为保障作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自诉人等公民的合法权益,该法律不仅增加了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担任辩护人的情形,而且对于特殊案件中明确了担任辩护人的要求。


2、民事、行政案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下列事项的当事人,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社会救助;(三)请求发给抚恤金;(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五)请求确认劳动关系或者支付劳动报酬;(六)请求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七)请求工伤事故、交通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八)请求环境污染、生态破坏损害赔偿;(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为该法律对民事、行政案件可以申请法律援助相关范围的规定。在申请法律援助的范围上,该法律不仅增加了认定公民民事行为能力的事项,而且增加了在工伤事故、交通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医疗事故中请求人身损害赔偿的事项,以及环境污染、生态破坏请求损害赔偿的事项。


三、关于申请法律援助时“经济困难”条件的相关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的,不受经济困难条件的限制:(一)英雄烈士近亲属为维护英雄烈士的人格权益;(二)因见义勇为行为主张相关民事权益;(三)再审改判无罪请求国家赔偿;(四)遭受虐待、遗弃或者家庭暴力的受害人主张相关权益;(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经济困难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经济发展状况和法律援助工作需要确定,并实行动态调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法律援助申请人有材料证明属于下列人员之一的,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一)无固定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二)社会救助、司法救助或者优抚对象;(三)申请支付劳动报酬或者请求工伤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进城务工人员;(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人员。”


此处明确了可以不受“经济困难”条件限制的情形、“经济困难”的认定标准以及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的情形。


综上,通过该法律的颁布实施可以看出国家对法律援助服务的关心与支持,希望大家可以积极了解、学习,并在必要的时候通过法律手段来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文/律师助理 李成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