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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爱“冰墩墩”就应该一起保护它

2015年7月31日,在马来西亚吉隆坡举行的国际奥委会第128次全会中,北京脱颖而出,成为2022冬奥会和冬残奥会举办城市。当北京再次与奥运相遇,这座古典与现代完美融合的城市,成为世界上首座“双奥之城”。本届冬奥会的成功举办,不仅让世界感受到了“双奥之城”的魅力,同时也让作为本届冬奥会吉祥物的“冰墩墩”成为了新晋“顶流”,彻底火出了圈。可爱呆萌的“冰墩墩”立刻引起了人们的抢购热潮,甚至出现了“一墩难求”的现象。但也正因如此,让一些商家嗅到了“商机”,私自制造销售假冒“冰墩墩”,殊不知他们的行为已经涉嫌违法。


2022年2月9日,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管局立案查处了重庆首例销售定制吉祥物“冰墩墩”蛋糕的奥林匹克标志侵权案件。经调查,重庆市荣昌区某烘焙店店主秦某,在未经合法授权的情况下制作了“冰墩墩”造型的蛋糕,并以248元的单价卖出两个,获利136元。无独有偶,2022年2月15日,湖北省襄阳市市场监管局接到消费者举报,该市一家蛋糕店正在售卖“冰墩墩”造型的奶油蛋糕,执法人员赶往现场,开展突击检查。在蛋糕店的冷藏柜里,执法人员发现了“冰墩墩”造型奶油蛋糕,在“冰墩墩”的肚子上还有“BEIJING 2022”和奥运五环标志,同时该蛋糕的订单上也注明了款式为“冰墩墩”。经执法人员调查核实,该商家制作的“冰墩墩”蛋糕并没有取得奥林匹克标志相关授权,目前襄阳市市场监管局已责令商家进行停售和整改,下一步将依法对该商家立案调查。


看过上述两起案例后或许有小伙伴们儿会问,到底怎样销售“冰墩墩”才合法呢?要想搞清楚这个问题,首先我们要了解“冰墩墩”的由来。“冰墩墩”是北京冬奥组委的重要财产,北京冬奥组委对“冰墩墩”的形象依法享有著作权、注册商标专用权、外观设计专利权,对“冰墩墩”中英文名称还依法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因此,任何人对“冰墩墩”形象或者名称的使用,都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以及《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根据《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第四条规定:“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依照本条例对奥林匹克标志享有专有权。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为商业目的使用奥林匹克标志。”目前,仅有国际奥委会全球合作伙伴和北京冬奥会官方合作伙伴和官方赞助商可以依法商业使用“冰墩墩”形象和名称。


   此外,北京冬奥会特许经营生产商和零售商可以依据北京冬奥会特许经营计划生产和销售“冰墩墩”形象和名称的特许商品。除此之外,任何人以商业目的使用奥林匹克标志均构成侵权,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有权对此进行依法查处。根据《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第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或者为商业目的擅自制造奥林匹克标志的工具。违法经营额5万元以上的,可以并处违法经营额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5万元的,可以并处25万元以下的罚款。不仅如此,如制售盗版冬奥吉祥物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还将承担刑事责任。


可爱的“冰墩墩”作为本届冬奥会的吉祥物,是向世界展示北京冬奥会精神面貌的“形象大使”,它不仅提高了本届冬奥会在世界的影响力,同时也拉近了我们与冬奥会的距离。但喜爱不能成为伤害的借口,我们决不允许别有用心之人靠它牟利,毁坏它的形象,让我们携手共同维护吉祥物的合法权益,“冰墩墩”才能更好地为北京冬奥添彩助威!

 

文/北京岳成(黑龙江)律师事务所

吴 昊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