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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例酒吧吸纳未成年人公益诉讼

随着国人消费升级、城镇化进程的加快,酒吧正在以一种很“文化”的方式渐渐融入年轻一代的大都市生活,近年来我国酒吧行业发展迅速。目前,全国各地已经形成了各具特色的酒吧文化。然而在酒水与音浪的狂欢中却隐藏着不为人知的秘密,酒吧逐渐成为滋生违法犯罪行为的温床。


2022年1月11日,由江苏省淮安市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涟水县某酒吧雇用未成年员工、接纳未成年人进入酒吧饮酒消费案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涟水县某酒吧及其经营者李某立即停止招用未成年人、接纳未成年人进入其经营场所,并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省级媒体及酒吧开设的社交、营销账号上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被告李某当即表示将积极履行判决,并主动拿出10万元公益资金,用于与未成年人家庭教育相关的公益事业,以弥补违法经营行为造成的公益损害。


本案系全国首例酒吧吸纳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案件。经法院审理查明,该酒吧自2020年10月开业以来,先后招用60多名未成年员工,并通过向未成年人免费提供酒水等方式,招揽某学校30多名未成年在校女生充当气氛组成员,并接纳未成年人进入酒吧饮酒消费。


2021年6月1日,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正式实施,该法第五十八条明确规定:“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经营者,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同时该法第六十一条还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不得招用已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由此可见,前述案件中涟水县某酒吧雇用未成年员工、接纳未成年人进入酒吧饮酒消费的行为已涉嫌违法,依法应当予以处罚。


值得注意的是,本案系由当地检察机关调查,之后对涉案酒吧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相关组织和个人未代为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督促、支持其提起诉讼;涉及公共利益的,人民检察院有权提起公益诉讼”。本起公益诉讼案件切实体现了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监督职责,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未成人因其身心发育尚不成熟,辨别是非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较弱,思想、行为易受到不良因素干扰,需要法律给予特殊保护,我国《宪法》《刑法》《民法典》均针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作出了特别规定。未成年的健康成长离不开家长及社会各界力量共同参与,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迫在眉睫,不要再让祖国的花朵受到伤害。



文/北京岳成(黑龙江)律师事务所

吴  昊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