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基本事实及办案经过
某路桥公司委托岳成所黑龙江分所为其代理本案,岳成所黑龙江分所指派曲鸥律师、党东月律师作为其代理人。
某路桥公司的账户被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查封,某路桥公司声称因与某公司存在仲裁案件,所以其被保全,但对该保全存有异议,故提交相关证据材料以推进执行异议案件。
二、案件结果
本案接受委托后,代理律师积极与委托人进行沟通案件基本事实情况,并收集相关证据资料。进行相关法律分析,拟定代理方案,最终法院作出解除冻结裁定。
三、心得体会
本案虽然案由是执行异议纠纷案件,但双方对于本案是否存在执行异议争议较大。针对本案争议焦点,本所律师的代理思路为:一、针对某路桥公司提交的招标文件详细约定及合同协议书、相关项目成本承包(独立)经营协议等材料进行核实。二、参考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法院对被申请人某路桥公司作出的民事裁定书。三、参考西安市雁塔区法院对申请保全人某公司对某路桥公司及其他公司的执行裁定书。四、结合上述文件,本所律师作出相应财产保全案外人异议申请书、听证申请书等以让庭审法官予以考量。五、结合本案诉争焦点及案情事实,本所律师向法院提出解除查封申请书。最终本案法院作出解除冻结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