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基本事实及办案经过:
上诉人马某某,不服某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认为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便向某中院提起上诉申请,二审继续委托岳成所黑龙江分所为其代理本案,岳成所黑龙江分所指派武浩律师作为其诉讼代理人参加本案诉讼,代理人仔细研究案情,多次与当事人沟通,拟写上诉状并参加了二审庭审。
二、案件结果
二审胜诉,撤销一审判决,将本案发回重审。
三、心得体会
本案案由为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认为原一审法院认定事实错误,便向某中院申请发回重审。本案中通过代理人仔细分析案件,原审认定事实确实不清且缺乏充分证据材料进行佐证。代理人从不存在有效的劳动合同关系及原审法院并未查明案件责任主体为由拟写上诉申请书。对于该案的代理工作及案件结果,委托人表示非常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