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18日,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央视特约评论员岳屾山律师接受央视《共同关注》采访,就如何维护我们‘头顶上的安全’?发表新闻时评。
新闻背景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了《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明确严惩高空抛物、坠物的相关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头顶上的安全。就在意见印发的第二天,四川成都的一名女子就因为与男友争吵,从10楼家中扔下了一把菜刀。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处置,在该小区门口公交站台旁发现银色菜刀一把,现场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通过民警摸排走访,当天在小区住宅内将嫌疑人周某抓获。经查周某与男友是小区10楼住户,周某表示自己在醉酒后因为琐事与男友争吵,为泄愤将菜刀扔出窗外,菜刀掉落至小区附近公交车站顶棚弹至地面,未造成人员伤亡,目前周某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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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种高空抛物行为可按故意杀人罪论处?
岳屾山律师指出,根据《意见》,高空抛物行为可以按照故意杀人罪来追究刑事责任,也可以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来追究刑事责任。但是我们要注意区分,就像《意见》里边提到的:故意高空抛物的,可以定故意杀人罪。但它指的是高空抛物只是一个故意杀人的手段,也就是行为人是有要杀下边特定的人的主观故意,然后实施了高空抛物这样的手段行为,来达到他的目的。所以说这种行为虽然是高空抛物,但是要以故意杀人罪来追究他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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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种高空抛物行为属危害公共安全罪?
岳屾山律师表示,当行为人抛掷物品的时候,并没有想要杀害下边某一个特定的人,没有一个主观的目标时,就可能只是危害到了公共安全。这种针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的危险行为,就会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来进行定罪量刑。
岳屾山律师认为,这两个罪都是故意犯罪,还要区分为直接故意或者间接故意。在法理上来讲,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知道自己的行为会带来什么样的危害后果,依然积极地实施,并且追求和希望后果的出现。而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知道自己行为会产生危害后果,但是他对危害后果是否出现持一个放任的态度。所以《意见》里边提到了好几个罪名,比如故意杀人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过失致人死亡罪和过失致人重伤罪等几个罪名,并不是只要实施高空抛物行为就会被追究故意杀人罪的刑事责任,而是要区分具体情况来判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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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最高法从重处罚从严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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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部门要及时跟进 让规定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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