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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共同关注》| 岳屾山律师评论“如何维护我们‘头顶上的安全’?”

2019年11月18日,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央视特约评论员岳屾山律师接受央视《共同关注》采访,就如何维护我们‘头顶上的安全’?发表新闻时评。

新闻背景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了《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明确严惩高空抛物、坠物的相关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头顶上的安全。就在意见印发的第二天,四川成都的一名女子就因为与男友争吵,从10楼家中扔下了一把菜刀。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处置,在该小区门口公交站台旁发现银色菜刀一把,现场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通过民警摸排走访,当天在小区住宅内将嫌疑人周某抓获。经查周某与男友是小区10楼住户,周某表示自己在醉酒后因为琐事与男友争吵,为泄愤将菜刀扔出窗外,菜刀掉落至小区附近公交车站顶棚弹至地面,未造成人员伤亡,目前周某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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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种高空抛物行为可按故意杀人罪论处?

屾山律师指出,根据《意见》,高空抛物行为可以按照故意杀人罪来追究刑事责任,也可以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来追究刑事责任但是我们要注意区分,就像意见里边提到的:故意高空抛物的可以定故意杀人罪但它指的是高空抛物只是一个故意杀人的手段,也就是行为人是有要杀下边特定的人主观故意,然后实施了高空抛物这样的手段行为,来达到他的目的。所以说这种行为虽然是高空抛物,但是要以故意杀人罪来追究他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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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种高空抛物行为属危害公共安全罪?

岳屾山律师表示,当行为人抛掷物品的时候,并没有想要杀害下边某一个特定的人,没有一个主观的目标可能只是危害到了公共安全。这种针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的危险行为,就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来进行定罪量刑。

岳屾山律师认为,这两个罪都是故意犯罪,还要区分为直接故意或者间接故意。在法理上来讲,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知道自己的行为会带来什么样的危害后果,依然积极地实施,并且追求和希望后果的出现。而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知道自己行为会产生危害后果,但是他对危害后果是否出现持一个放任的态度。所以《意见》里边提到了好几个罪名,比如故意杀人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过失致人死亡罪和过失致人重伤罪等几个罪名,并不是只要实施高空抛物行为就会被追究故意杀人罪的刑事责任,而是要区分具体情况来判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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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最高法从重处罚从严追责?

岳屾山律师认为,《意见》出台的目的就是要统一我们相关的认识,包括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的时候规范的标准,更多的是想让高空抛物行为受到刑法的追究之后,能够产生相应的震慑作用,从而让大家不再实施这类的行为。另外一方面不管针对故意高空抛物行为是以故意杀人罪追究,还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都提到了一个从严,也就意味着如果行为人是属于屡教不改的行为,虽然可能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但也不会判处缓刑,这也加大了刑法的打击力度以及震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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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部门要及时跟进 让规定落到实处

岳屾山律师表示,《意见是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规范的是法院系统内的,包括法院对社会形成的影响但是这种现象也应当引起公安部门的注意,需要公安部门及时出台相应的配套规定,或者在工作过程中要注意到这方面,注意到高空抛物是涉及到刑事犯罪的,要及时的跟进因为这样不管是从民事的角度,还是从刑事的角度,都能够有效的对行为人进行追究,也能够切实地让这些规定落到实处,从而真正的起到教育警示和威慑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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