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笔者接受一位年轻人的咨询,年轻人称:他的父母在他八岁时离婚,他跟随父亲生活,三个月前,他父亲不幸出车祸去世,之后有债权人拿着他父亲出具的15万元借条以及债权人的转款凭证找上门来向他要钱,年轻人想知道他是否有义务偿还他父亲的这笔债务?
众所周知,中国的文化博大精深,有些观念也根深蒂固,但是父债子还真的就天经地义?这话在法律上站的住脚吗?换位思考,如果父债子不用偿还,那么债权人岂不是要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嘛,别急儿,笔者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如下分析。
一、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二、分析
01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父债子还需满足的条件
首先,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的法定继承权还有效存在;
其次,继承人继承了被继承人的遗产。
02
父债子还的总体原则-先还债,后分割遗产
首先,如果债务的价值小于遗产的价值,那么父债子还就天经地义,也就是说,继承人继承了被继承人留下的遗产,倘若被继承人还留有债务,那么继承人就需要先行还清债务,才可以进行遗产分割。
其次,如果债务的价值远远高于遗产的价值,即实有遗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那么继承人有权在遗产范围内清偿债务。法律上也没有规定,不足部分继承人还有偿还义务,除非继承人自愿偿还被继承人留有的债务,所以,债务的清偿只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不足部分继承人没有偿还义务。
最后,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遗产,则无需偿还被继承人生前留下的债务。也就是说,如果继承人放弃了遗产的继承,那么对于被继承人生前留下的债务,是没有清偿责任的,所以父债子还的事情,并不一定会发生。
03
必须父债子还的情况
第一种情况:被继承人的债务是用于家庭成员的共同生活。如果被继承人所借款项是用于家庭成员共同生活的,那么该笔债务就不能被认为是被继承人的个人债务,应当由家庭成员共同偿还。
第二种情况:子女不尽赡养义务。如果是因为子女不尽赡养义务,父母为了维持生活而负有债务,那么,不论债务大于还是小于遗产,子女都要承担其清偿债务的义务。
律师岳家军,为人民服务!
从优秀走向卓越!
文/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黑龙江分所
武立新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