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要旨: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对于著作权保护期限内的作品,如果作品名称、作品中的角色名称等具有较高知名度,将其作为商标使用在相关商品上容易导致相关公众误认为其经过权利人的许可或者与权利人存在特定联系,当事人以此主张构成在先权益的,人民法院予以支持。基本案情:本案第三人某文化科技有...日期:2025-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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