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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晚30分》|“暴雨天车辆被淹只能认栽吗?律师教你合法维权”岳婷律师接受采访

2026年7月13日,大庆电视台《今晚30分》栏目采访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大庆分所主任岳婷律师。岳律师就“暴雨天车辆被淹只能认栽吗?律师教你合法维权”进行法律评论。

内容简介



汛期暴雨频发,许多停放在低洼路段或小区车库的私家车遭遇泡水损坏。不少车主认为暴雨属于天灾,损失只能自行承担。法律上对此是否有明确规定?保险公司在哪些情况下必须理赔?物业公司是否应以“不可抗力”为由免责?车主又该如何合法主张权益?

岳婷律师表示,2020年车险改革后,暴雨洪水导致的车辆泡水损失已全额纳入车损险主险保障范围,无需单独购买涉水险。只要投保了有效车损险,车辆因暴雨涉水受损即属于法定理赔情形,保险公司应依法承担赔付责任。但若仅投保交强险而未购买车损险,则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因为交强险仅赔付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不包括自身车辆损失。

对于拒赔情形,岳律师明确,保险公司拒赔需有法定依据。若车主存在主观过错或不当操作,例如车辆涉水熄火后强行二次启动导致发动机严重损坏,该部分损失属人为扩大,保险公司可不予赔偿。此外,若车主明知暴雨预警和严重积水仍强行通行,属于重大过失,未尽到避险减损义务,保险公司同样可依法拒赔。

针对物业公司以“天灾不可抗力”为由拒绝承担责任的说法,岳律师明确该主张不成立。依据《民法典》规定,暴雨虽属不可抗力,但不能免除物业公司的法定安全保障义务。物业作为地库管理人,负有设施维护、风险预警、防汛防护及应急处置等法定义务。若物业未履行上述职责导致车辆受损,仍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