闯红灯被罚觉得冤枉?
开店被吊销执照觉得处罚过重?
申请工伤认定被驳回觉得不合理?
……
遇到这些情况,很多人第一反应是"去法院告"。但从今年7月1日起,修订后的《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正式施行,多了一条更快捷的路——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简单来说就是“民告官”的行政救济渠道,即由作出行政行为机关的上一级机关重新审查该行为是否合法、合理。行政复议不收费、效率高,如果对复议结果仍不满意,还可以再向法院起诉。
2026年上半年,山东省新收行政复议申请3.85万件,复议后诉讼率仅为7%,以行政复议的方式直接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日益显现。
这次修订最大的变化是扩大了受理范围。以往只能通过行政诉讼解决的情形,现在明确纳入行政复议的范围。
比如,被错误列入失信"黑名单"、被学校开除学籍或撤销学位等,现在都可以先申请行政复议了。
如何申请?记住三点:
第一,自知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申请;
第二,向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交申请;
第三,新条例支持线上申请,线上与线下复议活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文/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北京总所 程亚慧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