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22日,东方卫视《午间30分》栏目采访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主任、东方卫视特约评论员岳雪飞律师,岳律师就“‘黑救护车’在山姆搞代购 为何如此肆无忌惮?”发表法律评论。
近日,一辆外观酷似救护车的车辆停放在山东济南山姆会员商店附近,一男一女正往车内搬运贴有山姆标识的食品和日用品,装货过程中还闪烁了警示灯。济南市急救中心回应称,经初步判断,该车辆并非正规急救车辆,极有可能是非法改装的“黑救护车”。与此同时,重庆巫溪也发生了一起乡镇卫生院救护车在转运患者返程途中装载家用化肥的事件,涉事驾驶员已被依法处理。上述事件引发公众对救护车滥用及黑救护车乱象的广泛讨论。
岳雪飞律师表示,判断涉事车辆是否为正规救护车,可观察车头是否标有“院前医疗急救”标识及120标志,车身是否有白底红反光带等统一喷涂特征。视频中的车辆与此明显不同,应不属于正规急救车辆。冒充救护车的行为触犯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卫健部门相关规定,交管部门可强制拆除违规安装的警灯警报器,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若车辆以诈骗他人财物为目的,可能涉嫌诈骗罪;若开展无证院前急救服务,可被没收违法所得;若因非法行医导致患者重伤或死亡,还可能构成非法行医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岳律师分析认为,黑救护车屡禁不止的原因在于市场需求的存在。正规120急救车辆仅服务于院前急救等紧急情况,非紧急转运服务虽有正规渠道,但公众了解不足,给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同时,黑救护车运营成本低,并没有配备急救设备、医师、护工等,所得利润较高,进一步催生了这一乱象。针对监管问题,岳律师建议,交管部门应加强对医院周边等重点路段的核查,排查是否属于登记在册的正规救护车辆;卫健部门应加大宣传力度,对散发黑救护车广告的人员及时报警或驱逐,发现违法线索应及时通报公安部门,形成监管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