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律师,常有家长忧心忡忡地问我,“孩子还没成年,就能轻易买到香烟,没人管吗?”“孩子吸电子烟上瘾,该去制止吗?”
这些焦虑并非小题大做。尤其是未成年人吸电子烟上瘾,背后甚至可能潜藏着违法犯罪的巨大风险。
今天是第39个世界无烟日,主题“青春无烟,未来无限”。借着这个机会,让我们结合两个真实案例,聊聊法律如何为未成年人筑起烟草与毒品的防护墙。
案例一
商家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法律责任
2025年,拉萨市烟草专卖局根据群众举报,在辖区内某电子烟专营店查获一起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的案件。
该店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杆1个、烟弹1盒,最终被责令限期改正,将违法所得317元全额退还家长,并被处以8000元罚款。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九条和第一百二十三条——经营者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违者由相关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或情节严重的,最高可处五十万元罚款,吊销营业执照。违规卖烟的代价远比那点利润要高得多。
如果您发现有人向未成年人售烟,请立即拨打12313——全国烟草专卖市场监管举报电话。
案例二
“上头电子烟”背后的毒品陷阱
2025年,河南汝南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未成年人贩卖毒品案。
被告人尹某受他人指使,向他人贩卖两个“上头电子烟”烟弹,收取1500元。经鉴定,烟弹中含有美托咪酯成分——该物质已于2024年7月1日起被国家正式列管。最终,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尹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
你以为买的是个电子烟,实际上可能是在买卖毒品。广大青少年尤其要警惕,任何含有管制成分的“上头电子烟”都是毒品,一次好奇尝试就可能让人走上犯罪道路。
如果您发现毒品违法犯罪线索,请及时拨打110报警
正如世界无烟日的主题所言,“青春无烟,未来无限”。法律为未成年人筑起了一道防护墙:商家严禁向未成年人售烟,否则将面临严厉处罚;未成年人更要远离“上头电子烟”等新型毒品,不要为满足一时的好奇心,而付出难以挽回的惨痛代价。
今天是世界无烟日,但这份守护绝不止于今天。愿每一位青少年都能远离烟草,在无烟、清洁、健康的环境中茁壮成长,拥有无限可能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