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28日,北京电视台《特别关注》栏目采访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主任岳运生律师。岳律师就“演唱会荧光棒归属争议问题”发表法律评论。
内容介绍:
近期,周杰伦2026北京嘉年华演唱会在国家体育场鸟巢举办,演唱会现场由中控系统控制的荧光棒成为气氛担当,引发观众关注。不同演唱会对荧光棒的处理方式差异明显,有的由主办方赠送可带走,有的需购买,有的被固定在座椅上无法取下,还有的带回家后因中控信号断开而无法点亮。各场演出执行规则天差地别,主办方有的在购票页面未标注归属规则,不同现场提示方式风格迥异,入场提示容易被观众忽略,使得观众对荧光棒能否带走心存疑惑。荧光棒能不能自行带走?其所有权究竟归谁?
岳运生主任表示,荧光棒的归属主要取决于主办方在售票时或现场如何与观众约定。如果主办方明确告知荧光棒属于循环使用的舞台设备、不包含在票价内,那么观众仅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不能将其带走,其性质类似于酒店提供使用的浴巾和毛巾。如果主办方明确表示荧光棒属于附赠礼品,则所有权归属观众。
对于主办方已明确提示禁止带走而观众仍带走的情况,岳律师强调,从法律角度而言这种行为是不应当且不允许的。虽然荧光棒价值较小,主办方通常没有足够精力追究观众责任,但不追究并不意味着观众的做法是正确的。
岳运生律师(岳成律师大儿子,第二代)
岳成所主任
岳飞第三十三世孙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兼职研究生导师
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实务导师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兼职法律硕士导师
南开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实践导师
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咨询专家
北京市朝阳区第十二届政协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监事
北京市红十字会监事
民革中央社会和法治委员会委员
民革北京市委社会和法治委员会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