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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寻卓越之路——记大庆分所副主任秦兰律师

每个人都有追求卓越的内在动力,而追求卓越的人都有这样一个信念:生活和工作都应该是完美的,我,及我做的事,都还不够完美,所以我还要努力……

在晶莹剔透的北国城市大庆,就有这样一位律师,她正是遵循着这样的理念,用她自己对案件认真和负责的精神,诠释着她对卓越的执著追求。她,就是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大庆分所的副主任——秦兰律师。

追求卓越的理念之一:全身心的付出
秦兰,女,一九七五年出生,吉林大学法律系毕业,本科学历。一九九五年取得律师资格后,即开始了执业律师生涯。

执业八年,身经百战,秦兰律师一直禀着勤勉尽责的敬业精神,认真负责地对待她的每一个当事人,全身心地投入到办理的每一个案件中去,以其娴熟的法律专业技能为当事人挽回或避免了巨大的损失。

2000年1月6日上午8点30分,可以容纳千余人的青冈县影剧院座无虚席。人们不是来观看什么电影或戏剧,而是旁听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这里开庭审理一起黑社会犯罪案。该案被黑龙江省公安厅列为99年十大主攻案件之一,在全省影响重大。秦兰与她的同事接受委托,担任被告人之一——范永双的辩护人。

庄严的审判法庭设置在宽大的舞台上,庭审活动进行了两天。当审判进入辩论阶段时,秦兰的发言语惊四座。

“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范永双犯有故意伤害罪的主要证据就是青冈县公安局法医鉴定所所作的技术鉴定书,辩护人认为,这份鉴定书程序违法,主体不合法,鉴定书的内容不真实,根本不具有法律效力,不能作为本案的定案依据……”

秦兰律师的辩护,赢得了旁听群众的一致赞叹。然而人们并不知道,为了准备这个案子,她付出了多少艰辛,承受了多少压力……

在刚接手这个案子时,正是她母亲病重需要护理的时候,但是当秦兰看到被告人亲属那焦急的神色和企盼的目光时,她还是接受了委托。一些亲友、同学、同事闻讯后也劝她不要参与此案,认为刑事案件风险太大,这个案子又是省公安厅的挂号案件,赶上严打期间,辩护也没用,弄不好,还要受牵连。但是秦兰却认为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是律师的神圣职责,怕有风险的律师不是一名合格的律师。接受委托后,秦兰和同事认真查阅了案卷,会见了被告人。但是在调查取证过程中却遇到了重重阻力,慑于此案的重大影响,一些知情人或是不愿出庭作证,或是推说不知情。她们又多次冒着风雪严寒深入被告人所在的村屯和案发现场,终于获取了充足的证据,提出了有理有据的辩护意见。

然而,秦兰的辩护在一审中却没有起到作用。尽管法官们是那样认真地听取了秦兰的辩论发言,但遗憾的是对其辩护意见没有采纳,一审法院仍然依据那份被秦兰提出异议的鉴定书对范永双定罪量刑。

被告人范永双对一审判决不服,又委托秦兰代写上诉状。秦兰面对一审辩护的“失败”没有气馁,她深信一审用作定案依据的鉴定书是经不起推敲的,是不应当作为证据使用的。于是在二审过程中她又依法申请了重新鉴定并得到省高院的支持。

新的鉴定结论是轻伤。于是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以新的鉴定结论为依据,做出了新的判决,减轻了对范永双的量刑。
秦兰律师的精彩辩护和认真负责的态度给范永双的家人留下了永远难忘的记忆,也在秦兰的人生旅途留下了永远难以抹去的遗憾——因为就在开完庭的第二天,她的母亲就永远的告别了这个世界……

在追求卓越的过程中,常常是掌声与泪水同在的。

追求卓越的理念之二:为弱势群体而战

“财富的拥有可以有先后之分,司法正义的获得却不应有先后之别,律师的职责就是让人人都平等的站到法律面前。——请让我来帮助你!”这是秦兰律师写在自己公示牌上的一句话。“不要让需要法律帮助的弱势群体站在法律服务的门外”,这是她执业八年来一直在遵守的信念。

2001年2月的一天,一大群情绪激愤的农民找到秦兰,向她求助,希望她能为一起已历时四年、历经两级法院四次审理的案件讨回公道。

原来是早在1984年的时候,当地村委会与一农户刘某签定了一份林业承包合同,村委会将已有六年树龄的护路林承包给刘某,承包期是二十年。后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刘某被判刑入狱,林木损失严重,鉴于承包人已丧失承包能力,所以村委会决定解除此承包合同,收回林带,并把合同结算的费用记到了刘某的帐上。此事刘某的妻子在探视的时候已经告诉刘某,刘某当时并没有提出任何异议。后经林业局批准,此树带被采伐更新。1997年刘某出狱后,却一纸诉状将村委会告上法庭,并索赔19万余元。此事在村内引起轩然大波,因为如果村委会败诉,就意味着原本富裕的村子将负债累累。
这场官司一打就是四年,这期间的一审、二审、发回重审,村委会都是胜诉的。但是在重审后刘某又上诉到中级法院的时候,官司却意外的败诉了,而且这是终审判决,想翻案,难乎其难。

秦兰就是在这种情况下走到这个案子当中来的。她首先说服村民不要集体上访,要相信法律,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同时她又克服重重困难,认真地研究案情,进行调查走访取证,为村委会写了长达三千字的申诉材料,递交到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省高院很快就立了案,此案进入了再审程序。庭审中,秦兰层次分明、条理清晰、有理有据有法可依的论述终于说服了法官,2001年11月份,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出裁定,撤销中院判决,维持原一审判决。在最后的这一场较量中,全体村民终于赢了,村民们燃放鞭炮奔走相告。

官司虽然结束了,但是秦兰律师的法律服务工作还在延伸,她向村委会提出了两点司法建议,建议村委会整章建制,改善干群关系,实施村级财务、政务两公开。由此案引发,她又对大量的案例进行整理,并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撰写了一份关于《依法治理的调查报告》,这份调查报告后来又被评为政协优秀调查报告。

追求卓越的理念之三:诚信是执业之本

如果说把律师职业比做一座大厦,那么诚信就该是这座大厦的基石。律师没有诚信,整个行业都将面临倾覆的危险。秦兰律师说:“律师的诚实和信用也是律师的良心所在,这也是最起码的职业道德。”

2002年初,浙江省瑞安市的一位私企老板来到律师事务所咨询一起案子。原来是大庆市的一家公司欠其货款80多万元,他几次来到大庆索要都未能如愿。这位当事人连续好几天都到律师所来咨询,但就是不提委托的事,秦兰律师不急不躁,每次都认真地帮助当事人分析案子,耐心地解答当事人提出的各种问题。最后当事人终于决定委托了,并将相关材料留给了秦兰。就在当事人要来交费的前一天晚上,秦兰翻阅了他留下的材料,发现在这个案子中双方所签定的合同虽然标题是购销合同,但是内容却完全是一份加工承揽合同。这样,按照法律规定原告在加工承揽地和被告住所地都可以起诉,也就是说原告的住所地也有管辖权。而当事人在其住所地起诉无疑对其非常有利,不但可以减少费用,而且当事人曾说过其姐夫就是当地法院的院长,这里边的方便是不言而喻的。可对于秦兰来说,把这些告诉当事人,就意味着上万元的代理费可能收不到了。但是秦兰并没有犹豫,她觉得做律师不该只是为挣钱,应该为当事人负责,应该对得起自己的良心。第二天,她如实告诉了当事人有选择两地法院管辖的权利,当事人听后特别吃惊,不知该怎么办,最后打电话问他在法院工作的姐夫。他的姐夫认为虽然开庭在原告地很有利,但是执行阶段不好执行,异地执行的费用仍然会很高,不如在被告地起诉。于是当事人最终决定还是在大庆起诉。当事人在办完委托手续后,握着秦兰律师的手说:“这几天我在大庆走了好几家律师事务所,也咨询了好多律师,现在像你这样不为钱所动的人太少了,你是我见过的最负责任的律师。官司交给你我放心,不管能打到什么程度,我们都是朋友。”

就这样,秦兰律师以其严谨守信的人格魅力和高度的责任心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和尊重,也获得了广泛的社会赞誉,并且和许许多多的当事人成了朋友。有时候,一场官司中的对方当事人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亲属朋友再有官司也去找她办,这也是对一个执业律师最大的承认和赞扬。

执业之余,秦兰律师把在校所学的知识和工作实践结合起来,并在实践中不断提高自己的理论素养,在《中国律师报》及《黑龙江律师》等报刊上发表论文十余篇,其撰写的《忠实履行律师职责为农村稳定和经济发展服务》、《试论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分别获省级论文一等奖和东北三省优秀论文奖。

秦兰律师身兼政协委员,她一直认为,律师是一种社会属性很强的职业,律师对社会应该有一种责任感,律师除了扶危济困、仗义执言外,还应当参政议政,为社会尽一份责任和义务。在这个岗位上,她又以出色的工作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政协委员。

回顾自己的律师之路,她说,“我离卓越还很遥远,遥远得成了我的一个梦想,但是让我欣慰的是,我是一直在这条路上走着,并且还会一直走下去。”

我们相信:有梦想就会有追求,梦想因距离而美丽,也会因追求而崇高!相信秦兰的路会越走越好!